案件管理是负责对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询、综合考评等,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具体业务职能有:
一、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
二、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
三、统一负责涉案财物的监管;
四、统一负责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的监管;
五、统一负责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六、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和综合业务考评;
七、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
八、统一负责案件信息公开的组织、监督、指导和关有服务窗口的查询服务等工作;
九、对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十、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
十一、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