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干部政治学习、党务党建、人事、劳资、教育培训、计划生育、文体活动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指导工、青、妇群众组织工作。协助有关主管部门管理县检察院机构、编制。负责本院人员进入、员额检察官进退流转审查上报和司法警察警衔的审查上报工作。负责本院人事制度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等级确定、晋升等工作。负责检察文化建设工作。承办考务考核、典型选树、表彰奖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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