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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驻所检察室对县看守所开展安全卫生专项检察
  • 2023-12-28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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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最高检《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场所被监管人死亡和监管事故检察工作的提示》要求,将全省检察机关事故(死亡)检察工作部署推进会的工作要求落实落细。12月26日下午,我院第三检察部与县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要求县看守所:1、要及时全面梳理清查患病住院的在押人员,依照最高检、公安部《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公安部《看守所执法细则》等有关规定,对病情严重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不适宜继续羁押的,及时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或者建议人民检察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严格依法依规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对不符合收押条件的,依法通知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特殊需特许收押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对特许收押人员加强管理,时刻关注特许收押人员的身体状况。3、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要切实做好医疗、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就医、用药需求,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4、要及时关注舆情,做好舆情应对方案,发现舆情及时妥善处置,确保监管秩序安全稳定。5、要加强对在押人员的监规监纪教育,防止出现打架闹监等破坏监管秩序安全事故发生。

会后,我院第三检察部与海丰县看守所联合开展安全卫生专项检察。1、开展清仓安全大检查,对监仓内的卫生情况、囤药情况、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违禁品进行了全面、细致、深入的检查,对发现的属于积屯药品、危险(违禁)物品一律清理出仓。2、检察医务室,并向看守所医务人员提出针对囤积药品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开药用药给药,并监督服药,严格防止在押人员囤积药品的情况出现。3、检察储物间、厨房卫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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